台北医学大学医师协会

:::

2020/06/09 『自费医材比价网记者会』澄清说明

  • 2020-06-19
  • 网站管理者(勿删勿修改谢谢)
{{Alt_title}}


健保署「#自费医材比价网」中,提供民众二部分资讯查询 :
一、健保收载的「民众自付差额特材」(健保给付一部分,超过的部分由民众自付)
二、民众全额自费医材,县市政府卫生局为主管机关订价。
民众常反映,版面难查,太专业,找不到东西等,因此健保署重新改版,简化页面,友善查询,提供易懂易读的资讯给民众。
查询网址 https://www.nhi.gov.tw/SpecialMate…/SpecialMaterialDiff.aspx

健保署6月8日公告的8类订定费用医材就是针对健保收载的「民众自付差额特材」,健保署不是订自费医材的费用。因为过去仅针对部分特材依健保法第45条订定特约院所收取差额上限,后续并未有足够的共识所以无法完成订定特约院所收取差额上限。民众不断地向健保署反映,类似的东西在院所间的价格差很大,到底要怎么选择很困惑,失去健保收载「民众自付差额特材」的美意与精神。

因此,健保署邀集医院、学会和专家们一起研议,长达1年半以上的沟通,真的非常谢谢医界、学会和很多临床专家们协助健保署把这么多种类的医材,以病人临床效果为中心的功能分类,再参考澳洲、日本、韩国、美国、英国等特材给付方式,然后依健保法45条规定,同一个功能群组订同一费用。此外卫生福利部109年1月30日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险药物给付项目及支付标准第52-4条,自付差额特殊材料核定费用,保险人得依同功能类别,参考院所采购价格、市场贩售价格、院所收取自费价格或国际价格予以核定;保险对象自付差额特材之金额,不得超过所核定费用扣除保险人给付之上限。

非常感谢医界朋友们与健保署站在民众与医疗双赢立场一起合作努力,将现行8类自付差额特材352个品项进行24个次分类。这样民众就会很清楚了解自付额和临床效益。而且每一个民众自付差额类别都有不同功能分类群,各自有各自的费用,并不是只有一个价格。以人工水晶体为例,健保署与眼科医学会、眼科教授医学会及健保遴聘医药审查专家共同讨论后,将特殊人工水晶体分为6个次功能分类。依程序提109年5月21日全民健康保险特殊材料共同拟订会议讨论经代表同意依据各医院采购价中位数格给予合理管理作业成本订定核定费用,健保署管理特材并非一昧压低成本。

新闻报导有89%品项会调降费用,再次澄清说明指的是「民众自付差额特材」并非「全额自费医材」。至于,关心健保永续经营的朋友们,担心同功能同价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品质问题,其实所有医材在上市前后都需要由主管机关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的审查和监督,在安全、品质和效能上一定是要符合才能上市。健保署与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均已把关,健保署回归以病人之临床结果为中心,就医院使用予以管理。

健保署为方便民众查询全自费医材及民众自付差额特材,于近日完成「自费医材比价网」的改版,方便民众查询医材价格,进而得到易懂的资讯和医师讨论选用适合自己的医材,做最好的选择。

https://www.facebook.com/nhi.gov.tw/posts/1727627804055694?__tn__=-R

https://www.nhi.gov.tw/SpecialMaterial/SpecialMaterialDiff.aspx